充电线绊倒幼童案判决 车主物业各担15%责
2026-08-31 HaiPress
充电线绊倒幼童案判决 车主物业各担15%责。一年多前,江西南昌的江先生被物业告知,一名两岁多的孩子被他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新能源汽车后方充电线绊倒导致骨折。随后,江先生和物业公司被孩子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46000余元。8月27日,江先生的岳父孙先生表示,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江先生与物业各承担15%的赔偿责任,幼童监护人自行担责70%。目前,车主方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事件始于2025年7月19日早上,物业通知孙先生称,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在18日晚上被他们家车位后方的汽车充电线绊倒摔伤导致骨折。孙先生表示,车是正常停放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充电桩也是经过物业和供电部门同意安装且合规的。几天后,双方在派出所查看了事发当天的监控。监控画面中一根立柱遮挡了车位及汽车后半部分,只能看到小孩和另外两人进入车后方区域,约40多秒后,孩子被抱着从另一侧出来。孙先生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孩子的受伤与他们的充电线有关。

2026年5月,江先生收到法院传票,案件于同年6月开庭审理。原告方主张江先生和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6000余元。8月26日,江先生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他和物业公司各承担15%的赔偿责任,原告监护人自行担责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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