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生母亲表示将申请抗诉 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2025-11-28 HaiPress
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14岁女生遇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结果公布后,被害人潘某某的母亲曾女士情绪崩溃,表示无法接受该判决,将依法提出抗诉。

曾女士抱着女儿的照片哭泣。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其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考虑到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听到只是无期徒刑时,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她知道无期徒刑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人的最高刑罚,但仍希望判处钟某某死刑。据曾女士回忆,此次庭上她仅与钟某某见了几分钟,对方不仅比上次庭审时胖了不少,全程未看她一眼,且毫无悔过之意。
钟某某的父亲在宣判后向曾女士下跪,这一行为让她倍感复杂:“我不知道他是感谢法庭未判死刑,还是道歉。如果是道歉,这样的歉意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根本无法弥补失去女儿的伤痛。”曾女士透露,自己已在庭上明确提出抗诉意愿,代理律师将协助撰写抗诉书并提交至检察院。“我不希望再有孩子遭遇我女儿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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