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200万追女主播被拒后索返本息 法院判返还175万及利息
2025-05-12 IDOPRESS
闫先生是一名工程老板,在网上认识了女主播于女士,并对她展开了追求,表达了恋爱和结婚的意愿。于女士没有拒绝。短短五个月内,闫先生通过微信和银行卡向于女士转账32笔,共计200多万元。而于女士也向闫先生转账30万余元。后来,于女士拒绝了与闫先生恋爱和结婚。闫先生一怒之下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85万元及利息6.5万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闫先生多次向于女士微信转账“520”、“13145.21”、“5200”等具有特殊意义或在特殊节日的金额,属于一般赠与,无需返还。但多笔大额转账明显超出了恋爱期间正常的开支和相互赠与的必要限度,应予以返还。因此,法院一审判决于女士返还闫先生175万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后,于女士不服上诉,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女士1991年出生,是一名网络主播,住在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闫先生1982年出生,住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是建设工程领域的老板。两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相识,2023年1月,闫先生添加了于女士为微信好友。从2023年1月30日起,为了追求于女士,闫先生多次向她表达爱意,并陆续向她的微信转账23笔。于女士退还了9笔,收款14笔,共计收款13万余元。这些转款中,13笔金额为“521”、“520”、“13145.21”、“5200”等,备注包括“我爱你”、“求原谅”、“老婆余生只为你,遇见你对我是最大的恩赐”等;另外一笔金额为“50000”,无备注。于女士也向闫先生微信转账5笔,共计2893元。
同年2月19日至6月28日,闫先生向于女士银行卡转账9笔,共计202万元。于女士向闫先生银行卡转账3笔,共计30万元。抵扣后,于女士累计收取闫先生转账172万元。2024年,闫先生向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于女士返还185万元、利息6.5万元及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